首 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公共机构节能 机关党建 专题专栏 党风廉政 公众参与
  天气预报:  
  所在位置: 首页>>>公共机构节能>>>文件通知
 

关于印发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16-06-08 09:09:00来源:公共机构节能科

各县(市、区)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市直各单位: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《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161179号)和《关于印发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》(赣府管字〔201642号)要求,今年的节能宣传周定于612日至18日举办,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

本次活动要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“节能领跑、绿色发展”主题,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》及《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》,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,培育和践行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,培养绿色生活、绿色办公、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,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

二、主要活动安排

(一)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开展以下活动

1.主题宣传活动。节能宣传周期间,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要通过召开报告会、展览会、推介会、现场会,开展节能知识竞赛、科普展、主题讲座、作品征集活动,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、能源紧缺体验、绿色低碳出行、废旧商品回收、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宣传活动,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力度,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。要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、节约型医院、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,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。

2.“低碳日”能源紧缺体验活动。614为“全国低碳日”,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“绿色发展低碳创新”。各级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,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,支持节能减排,宣传低碳环保理念。

3.宣传画和微视频推介活动。宣传周期间,国管局将发布一批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,我局将统一印制向市直机关发放,各县(市、区)自行下载印制并发放各级公共机构张贴。同时,国管局将会同中国科协、中国科技馆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微视频专题推介活动,推广以公共机构节能为主题的微视频。请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、办公平台、公众微信号和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推广微视频,传播节能理念,提高节能意识,培育形成节俭节约的社会风尚。相关宣传画和视频下载地址为公共机构节能网(http://ecpi.ggj.gov.cn)。

(二)组织市直机关开展以下活动

1.举办“低碳发展 绿色生活”摄影作品征集活动。

广泛征集和展示节能低碳环境保护领域的主题摄影作品,特别是在公共机构中宣传绿色发展理念,传播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。评选出优秀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纪念奖若干名,并给予奖励。同时,通过媒体、报刊及优秀摄影作品展等方式进行宣传。请市直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,将摄影作品电子版发送至市节能办邮箱(ggjgjnb@163.com),纸质版交至宜阳大厦西座424室,截止日期为2016620日。

2. 举办绿色骑行活动。

时间:614日上午9:00

地点:宜春市原地委大院大门口

活动内容:组织市行政中心各单位开展集中绿色骑行活动,践行绿色出行。具体路线:地委大院大门口-秀江中路-秀江东路-泸州北路-府前路-市行政中心市政大楼南门,活动集合点为市行政中心市政大楼南门。

参加人员:市行政中心各部门、各单位,每个单位2人。

活动要求:参加人员需提前备好自行车,于8:45前在市委大院大门口集合。

3. 举办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。

时间:616-17日,上午9:00-1130,下午3:00-5:30

地点:科技之窗北广场(红林世界城南面)

活动内容:会同市工信委联合江淮、众泰等汽车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,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,为市直机关及干部职工购买、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咨询服务。

活动要求:请市直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。

4. 组织参观学习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。

时间:617日上午900

地点:宜春学院

活动内容: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,组织市直各部门、各单位深入示范单位观看相关视频,实地参观,学习典型经验,以点带面,积极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。

活动要求:请教育局、文广新局、卫生局及独立办公楼单位于61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市节能办邮箱(ggjgjnb@163.com)。

5. 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微视频专题推介互动。

收集、整理公共机构节能微视频供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下载,由各级公共机构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中观看,微视频将上传至节能群共享,请自行下载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策划、严密组织各项活动,努力扩大宣传影响,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,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县(市、区)、市直各单位活动情况将纳入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范围。节能宣传周期间,请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及时将宣传活动的文字、图片资料形成总结性材料发送至市节能办邮(ggjgjnb@163.com,我办将择优在局网站刊载,特别优秀的将推荐给省机管局进行宣传报道。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情况请于620日前报送市节能办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www.94365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66





 
分享到:

Copyright 2009 Yichunshi jiguanshiwu guanliju.
www.94365.com 版权所有 地址: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4楼
联系电话:0795-3223393 技术支持: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